(1)充電樁站:針對監測區域,以防機動車充電車位占用,進行非機車識別并推送告警給管理人員處理。(2)電梯間:針對電梯間區域,識別非機動車,發出現場喇叭告警,并推送告警給管理人員處理,降低安全風險。(3)城市道路:針對禁止非機動車行駛區域,進行非機動車識別,并推送告警給管理人員處理。